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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小故事追忆毛主席

2020-03-01 17:49:05  双城汽车网

十个小故事追忆毛主席

牛司令

少年时代和同伴放牛时,经常在山坡上玩耍,一玩起来往往就误了放牛,要么是到了时间牛还没有吃饱,要么是牛跑到人家的田里去啃庄稼。怎样才能既保证放好牛,又让大家玩得痛快?和大家商量了一个办法。他把同伴们组织起来分成三班:一班看牛,不让它们吃了庄稼;一班割草;一班去采野果子。每天轮班,今天看牛的,明天割草,后天去采野果子。这样,各人都有自己的工作。

快到晌午的时候,大家都回到了原来聚会的地方。看牛的孩子们,让牛吃得滚圆滚圆的;割草的孩子们,都装满了一大篓子;采野果子的孩子们,从山里带回来大堆大堆美味的野果…这时候,就把草和果子拿来,合理地分给每个人。有时不够分了,他就少分一点。而有剩余的草,他就用绳拴起吊在树枝上,谁能跳起来抓着就归谁。和一起,不仅能放好牛,而且玩得痛快,因此,小伙伴都乐意同一起放牛,称他为“牛司令”

小时候的故事

有一次,老师毛宇居外出,临走前规定学生必须在室内背书,不准走出私塾房间。老师前脚一走,后脚就跨出了门。他背着书包爬到后山上去了。他一边背书,一边摘毛栗子,书背熟了,毛栗子也摘了一书包。回到私塾,他给每个同学送上几粒毛栗子,也孝敬已回来的先生一份。毛宇居却不领情,责:“谁叫你四处乱跑?”回答说:“那我就背书给你听好了。”

毛宇居知道背书难不倒这个学生,心生一计,来到院子中央,指着天井道:“我要你赞井!”沿着天井转了两圈,便口占一首五言古诗:“天井四四方,周围是高墙。清清见卵石,小鱼囿中央。只喝井里水,永远养不长。”间接批评了毛宇居老师,从而也批评了这种压制学生的教育方法。

午饭

六七岁时开始在私塾读书,一天,他向母亲提出要带着午饭到学校里去吃。文七妹以为儿子可能是为了节省往返的时间和精力,利用这段时间多读点书,于是同意了儿子的要求。可是在这以后的连续几天内,文七妹发现儿子带的午餐一次比一次量多,但是晚上放学回家后依旧显得很饥饿的样子。

她不由地担心儿子是不是得了什么怪病,便细细盘问。只好老老实实地告诉母亲:“妈妈,我们私塾新近来了一个叫黑皮伢子的同学,他家里很穷,每天都没有午餐吃。我见到他总是挨饿。于是我就想自己带午饭去,好和黑皮伢子两个人匀着吃。”

文七妹听到儿子的这番话,不但没有责备儿子,反而感到非常欣慰。她告诉儿子说:“你应该早一点告诉我。你这样做是正确的,我非常高兴。但是以后要带够两个人的午饭,免得两个人都半饥半饱的。”此后,文七妹总是给儿子准备两个人的午饭,饭菜也越来越丰盛。

小名的由来

出生以后,父母非常高兴,满月的时候做“三朝酒”专门请一位有学问的老先生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字润之。

满月以后,母亲文七妹把他带到了外婆家。外婆非常疼爱这个外孙。就请算命先生给外孙测了八字,说要平安长大,必须拜一个长寿的。谁长寿呢?外婆认为后山那块两丈多高的石头最长寿。

于是,选了个黄道吉日置办了香烛酒醴,把抱到那块大石头前面,让他作了个揖,拜这块大石头为还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石三”按当地的习惯就叫他“石三伢子”外婆舍不得外孙,就留在外婆家,一直到4岁。

徒步游学:读“无字书”

年青的不但认真学书本,还经常出去徒步游学,读“无字的书”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向社会学习,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游学中学到了不少书本上没有的活知识,了解社会,了解百姓,从而立下了改造社会,造福人民的大志。

有一次,从《民报》上看到一条,说的是两个青年“徒步游全中国。”看了非常激动,也非常羡慕。可是他一没有钱,二没有时间,他很想出去走走,看看,向社会学习,向民众学习。

于是在1912年夏天,他找到了在私塾上学时的同学肖子升一起商量,要去游学。肖子升这时已经当了小学老师,一听要邀他一起去游学,就高兴地答应了。还有一个叫肖蔚然的也答应和他们一起去。三个人商量好,第二天一早就出发了。他们换上草鞋,每人只带一把伞,一个布袋子,里面装着换洗衣服、毛巾、笔记本,毛笔、墨台。出了长沙的小西门,一路上看到的是河水青青,满山苍翠,很是高兴。

又到了同学何叔衡的家,看到他们喂养的大肥猪和整齐茂盛的大菜园。在去梅城的路上,与肖子升露宿在河堤上。他们找来两块又大又平的石头当枕头,风趣地说:“沙地当床,石头当枕,蓝天为帐,月光为灯”还指着一棵老树说:“这就是衣柜”顺手把包袱和雨伞挂在了老树上。

一个多月的游学,途经5个县,行程近千里,回去以后写了许多笔记和心得,一师的同学和老师们看了都赞誉是“身无半文,民忧天下”

这样的游学,还去了多次,收获很大,了解了社会,观察了民情,对他以后进行活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有轿车不坐

老红军杨辛克,贵州松桃人。抗日战争时期,曾担任的警卫员。

抗战时期的延安,中央领导到哪里都是骑马或步行。一位华侨送给延安两辆小轿车,警卫战士们说不出的高兴:“这回外出开会再也不用骑马、走路了!”

可是没料到,在分配车时,提出要考虑军事工作的需要,照顾年龄较大的同志。

尽管大家都希望配给一辆轿车,可在他的一再坚持下,一台配给了主管军事工作的朱老总,另一台配给了延安的“五老”徐特立、谢觉哉、吴玉章

一次,骑马去枣园开会,在回来的途中,马突然受惊,将主席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左手摔伤了,手腕肿起老高。担任警卫员的辛克既着急,又害怕。主席见他紧张,一边安慰他,一边把马缰绳递到他的手中,自己步行回到了延安。

出事以后,朱老总和“五老”都要把车让给坐,甚至把车都开到主席跟前来了,全让主席给“撵”了回去。

南瓜稀饭

1927年冬,带领工农红军住在宁冈县茅坪村的时候,有一个时期红军生活非常艰苦,天天吃红米南瓜,有时候还吃糙红米和南瓜煮的稀饭。开头吃几餐还觉得味道有点香甜,吃多了就觉得有点难吃,可是不搞特殊,仍和战士们从一个锅里盛饭。

一天吃早饭的时候,警卫员小胡突然给送来了一碗白米干饭。原来他看见天天深夜不眠,餐餐和战士们一起吃那些糙米和南瓜煮的稀饭,实在看不下去,就跑到厨房私自和炊事员商量,并且由小胡自己动手把红米加工成白米,另外用碗给蒸了半斤米的干饭。

一见白米干饭,觉得有点奇怪,便问战士们今天是不是也吃这样的饭?小胡在首长面前从未撒过谎,这次当然照实说了。听完之后,马上叫他拿回厨房去,让大家一起吃,并且说:以后再不许这样了,战士们吃什么,我也吃什么。小胡激动地说:毛委员,南瓜稀饭早做好了,大家吃都吃完了,你就吃这一餐干饭吧,下次再不做了。

仍然不同意,并向小胡耐心地解释说:“我不应该有什么特殊的。南瓜稀饭本来又甜又香,很好吃嘛。战士们能吃,我就不能吃吗?你要知道,受压迫受剥削的穷人连野菜都吃不上啦。快给我把饭送回去!”小胡还想说什么,可是已经把那碗白米饭塞到他手里了。小胡无法,只好把饭拿回厨房去了。

对毛岸英“约法三章”

“和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这是对自己儿子的“约法三章”

田志芳,广安人。1933年参加红军,抗日战争时期曾任营长、团参谋长,建国后,曾任东北军区后勤部车管处处长、沈阳军区后勤部军事代办处顾问。

1946年初夏的一天,在中央机关大食堂吃晚饭时,田志芳发现新来了一位同志,高个、宽肩、体格健壮,着一身洗得净净的蓝布军装,显得很精干。他发现这人有些面熟,在哪见过呢?寻思半天,可怎么也没想起来。

吃完晚饭,田志芳来到杨家岭沟口的花园。这里原来是个墓地,叫杨家坟。中央机关搬到杨家岭后,就在这里种上花草、瓜菜,便成了个小花园。这会儿,红茸茸的鸡冠花、紫幽幽的牵牛花、黄橙橙的南瓜连成一片,别有一番情趣。

田志芳在一个石羊背上坐下,掏出整风文件准备看上两页。这时,只见自然科学院院长徐特立和一个青年慢慢走来,细瞧正是那位面熟的新同志。他们一边走,一边亲切交谈,从他身旁走过。他连忙问身边的一位同志:“和徐老在一起的是谁啊?”

“那是毛岸英同志,刚从苏联回来。”

“毛岸英?”

“就是的儿子。”

哦!田志芳猛地拍了一下脑门,怪不得面熟呢,原来是的儿子。

可他又有了疑问:“怎么的儿子还和咱们一起吃大灶?他刚从苏联回来,能吃惯咱这小米饭、山药蛋?”

那位同志瞥了田志芳一眼说:“一向对自己要求严格,给毛岸英‘约法三章’要他和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啊,原来是这样。

过了一段时间,看不到毛岸英同志来大食堂吃饭了。后来,在向解放区大举进攻的前夕,毛岸英又回来了。他的脸变黑了,身体也瘦了。一打听,原来是把自己的儿子派到最艰苦的山区,上“劳动大学”去了。在那儿,他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

身为领袖的同志,对自己的子女严格要求,使边区军民很受教育。由于党的领导同志都这样以身作则,所以,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延安才得以蔚然成风。

爱民的

1942年8月,一天下大雨,陕甘宁边区政府小礼堂正在开征粮会议。忽然一声雷响,礼堂的一根木柱被劈断了,出席会议的延川县长李彩云同志不幸触电而死。这件事传出后,有的群众说:为什么雷没有劈?这话传到耳里,没有叫人去追查骂自己的人,更没有去抓什么而是向了解“骂”的原因。

原来,边区政府下达的征粮任务重,群众有意见,便借劈雷一事发泄不满。知道原委后,指示有关部门将征收公粮任务从二十万担(每担三百斤)减至十六万担。这件事的处理,使党群关系更加亲近,在群众中的威信更加提高了。

妙语谈胜负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亲赴重庆参加谈判。重庆的文艺界人士邀请他演讲。演讲休息时,有人关切地问:“假如谈判失败,国共全面开战,你们是否能够战胜?”略一停顿,很风趣地说:“蒋先生(指)的‘蒋’是将军的‘将’字头上加一棵草,他不过是个‘草头将军’而已。”

说完,他豪爽地笑了。有人别有用心地问:“那你的‘毛’字…”没等那个人说完,他就不假思索地说:“我的‘毛’字可不是‘毛手毛脚’的‘毛’而是一个‘反手’意思很明显,代表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战胜代表少数人利益的,易如反掌。”他的解释不仅含义深刻,妙趣横生,而且一语中的,恰到好处,当场赢得了热烈的掌声。

斯人己逝,精神永存。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儿子

儿子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者,父母可直接向子女索要,也可请求组织调解,说服子女给付,亦可通过诉讼,追索赡养费。义务人有能力抚养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法院判决拒不执行的,应依法强制执行并可责令先行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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