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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9 07:03:45 双城汽车网
违约 承租方 装修费 承租方违约
承租方违约 要求退装修费 怎么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从__年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 ,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 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 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房屋租赁合同(范本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从__年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 ,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 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 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 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
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 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 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
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 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元 。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造 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 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 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 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经办人 帐号:帐号: ::鉴(公)证机关(章)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兹经双方协议房屋租赁条件如下: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座落在北京市合计面积为平方米建筑物租予乙方 作为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月日, 租期满租赁关系自然解除,甲方无需另行通知。
房屋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月租(人民币大写) 付款方式为付。
房屋租赁押金为元,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合同条款,甲方 如数退还。
第三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水电费、煤气费、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租约期满迁出之日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应妥善管理并注意使用房屋,爱惜屋内所留家具与电器等设备,如属人为损坏需 照价赔偿。
房屋结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或装修,如有擅改或损失,需负还原及赔 偿损失之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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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违约出租方需要补偿承租方的装修费吗 理由是:装修没有经过李某的同意。
一、法律分析:该案例涉及房屋租赁中改善或增设物怎么处理及补偿的法律适用问题,这个问题在我国法律实务中分歧较大,处理起来也比较混乱,主要依据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如果和专车平台签劳动合同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寇志中律师释义:对该法条对改善或增设物的规定应作如下理解:第一、经出租人明确同意,承租人可以添附;第二、虽未经出租人明示同意,但出租人知道后不表示反对,且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用途而为的善意添附;第三、未经出租人同意或超出合同约定用途合理范围,擅自所为的恶意添附。
第四、对恶意添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即拆除)或者赔偿损失;而对善意添附,即第一二种情况,该法条未明确作出处理规定。
实务中对善意添附有“不予赔偿说”和“适当补偿说”两种观点。
2)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
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
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 寇志中律师释义:本办法就是为了杜绝房屋租赁中装修等添附行为造成双方在处理上的分歧而作出的硬性规定。
根据该条规定,如果承租人要对承租房屋进行拆改、扩建或增添,一是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二是要签订书面合同。
至少要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3) 《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173条:“依第168条、172条,丧失权利而受有损害者,(一)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请求偿还其价额或赔偿其损失,但其若系恶意,另一方有权依诚实信用原则,主张恶意抗辩;(二)不得请求恢复原状。
”此条建议反映了我国立法趋势,即对善意改善或增设物价值要进行补偿,该补偿内容不由合同法规定,而由物权法规定。
二、寇志中律师支招:对所租赁房屋需要装修改善或增设物时,最好作如下几种情况的处理:第一、合同约定:在租房时考虑好所租房屋的用途,对装修或搭建阁楼或厂房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约定内容包括:能否装修、搭建,装修或搭建要符合承租目的(以控制恶意添附),合同期满后、或者一方违约解除合同、或者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对装修或搭建的处理。
约定好了,就不会有争议。
第二、书面同意:这是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合同中没有对添附作出约定,那么,承租人要做装修或搭建等改善或添附行为时,最好要出租人出具一个书面同意的文书,可以作为合同的附件,发生分歧时作证据使用。
该书面同意书至少可以表明添附是善意的,可以适用补偿原则。
否则,出租人可以要你拆除甚至赔偿。
第三、违约赔偿:因出租人违约致合同提前解除,承租人不能按原合同约定享有其添附物的利益,该利益是出租人违约而给承租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应根据违约原则,由出租人按添附物的现存审计鉴定价值予以全额赔偿。
同时,因承租人违约致合同提前解除,承租人的损失,根据违约原则,同时为防止承租人恶意毁约、转嫁经营风险,应当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第四、协商补偿提前终止合同是由双方协商而成的,对所添附物,应在现存审计鉴定价值基础上,结合各种因素来确定出租人对添附的可利用价值,由出租人予以补偿。
出租人违约承租人可否要求赔偿装修费 案例介绍:赵某承租李某门面一个,租期一年,装修后用于开理发店,一年租期满后,李某另行租于他人,赵某要求李某补偿其装修损失费1万元,而李某要求赵某拆除装修,双方发生争议,李某起诉,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理由是:装修没有经过李某的同意。
一、法律分析:》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寇志中律师释义:对该法条对改善或增设物的规定应作如下理解:第一、经出租人明确同意,承租人可以添附;第二、虽未经出租人明示同意,但出租人知道后不表示反对,且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用途而为的善意添附;第三、未经出租人同意或超出合同约定用途合理范围,擅自所为的恶意添附。
第四、对恶意添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即拆除)或者赔偿损失;而对善意添附,即第一二种情况,该法条未明确作出处理规定。
实务中对善意添附有“不予赔偿说”和“适当补偿说”两种观点。
2)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
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
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寇志中律师释义:本办法就是为了杜绝房屋租赁中装修等添附行为造成双方在处理上的分歧而作出的硬性规定。
根据该条规定,如果承租人要对承租房屋进行拆改、扩建或增添,一是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二是要签订书面合同。
至少要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3) 《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第173条:“依第168条、172条,丧失权利而受有损害者,(一)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请求偿还其价额或赔偿其损失,但其若系恶意,另一方有权依诚实信用原则,主张恶意抗辩;(二)不得请求恢复原状。
”此条建议反映了我国立法趋势,即对善意改善或增设物价值要进行补偿,该补偿内容不由合同法规定,而由物权法规定。
二、寇志中律师支招:对所租赁房屋需要装修改善或增设物时,最好作如下几种情况的处理:第一、合同约定:在租房时考虑好所租房屋的用途,对装修或搭建阁楼或厂房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约定内容包括:能否装修、搭建,装修或搭建要符合承租目的(以控制恶意添附),合同期满后、或者一方违约解除合同、或者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对装修或搭建的处理。
约定好了,就不会有争议。
第二、书面同意:这是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合同中没有对添附作出约定,那么,承租人要做装修或搭建等改善或添附行为时,最好要出租人出具一个书面同意的文书,可以作为合同的附件,发生分歧时作证据使用。
该书面同意书至少可以表明添附是善意的,可以适用补偿原则。
否则,出租人可以要你拆除甚至赔偿。
第三、违约赔偿:因出租人违约致合同提前解除,承租人不能按原合同约定享有其添附物的利益,该利益是出租人违约而给承租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应根据违约原则,由出租人按添附物的现存审计鉴定价值予以全额赔偿。
同时,因承租人违约致合同提前解除,承租人的损失,根据违约原则,同时为防止承租人恶意毁约、转嫁经营风险,应当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第四、协商补偿提前终止合同是由双方协商而成的,对所添附物,应在现存审计鉴定价值基础上,结合各种因素来确定出租人对添附的可利用价值,由出租人予以补偿。
第五、合同无效赔偿房屋租赁合同虽然无效,但作为善意添附,是不适用恢复原状的,承租人的损失应根据合同无效过错的大小,由双方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赔偿。
出租人违约承租人可否要求赔偿装修费1、政府要拆迁,如果已书面通知房东的话,房东应当告诉你,房租也按通知交至拆迁时间,如果房东没按到书面通知,只能按合同交房租。
2、政府拆迁赔偿是给房东的。
主要包括:房屋的评估价值,室内装璜评估价值、搬迁费等。
所以你应当同房东协商下,如果政府赔偿中的室内装璜费及搬迁费能否给你。
你也可以去找拆迁办问下,能否将室内装璜费及搬迁费直接赔偿给你。
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的一个商铺,签订一年的合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选择赔偿损失。
损失的计算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根据规定退回为使用租赁物期间的租金是合理的,但损失必须以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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