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贵港市港南区民政局文件了

2021-12-15 06:22:57  双城汽车网

港南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通知

贵港市港南区民政局文件

港南民发〔2017〕18号

港南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实行规范性文件

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层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精神,根据《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通知》要求,经区民政局班子同意,现将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简称三统一)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认定规范性文件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界定标准准确认定规范性文件。要把反复适用和普遍约束力作为认定规范性文件的关键,对认定把握不准的要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请示,避免规范性文件漏备案、漏审查和漏实行三统一制度现象发生。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经认定属于规范性文件的,由制定机关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起草部门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备齐相关材料,特别是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等依据和其他参考材料

,再报区民政局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区民政局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要结合实际,提出合法、可行的审查意见。

三、严格实行三统一制度

(一)统一登记。一是起草部门向区民政局办公室报送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时,应一并报送以下资料:提请区民政局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请示、起草说明、制定依据以及本单位负责法制工作部门的审查意见等。二是区民政局办公室按照办文程序提请签署或审议。三是区民政局领导签署后,办公室在编制发文号的同时统一编制规范性文件登记号,并另行统一登记(设置单独的登记簿),再印发文件。

北京将规划“低排放区” 研究征收交通拥堵费政策 (二)统一编号。规范性文件使用专用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其中发文机关代字由其所在行政区域代字、机关代字、文种代字组成,文种代字统一使用规字(通告、公告等无文号的规范性文件除外)。区民政局的规范性文件编号分别港南民规〔2xxx〕xx号。

(三)统一印发。规范性文件应当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由区民政局统一印发,并通过区民政局门户站向社会公布。未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实行三统一制度。实行三统一制度前已经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仍按原发文字号归类管理,重新修订或制发时,必须使用专用发文字号进行编号管理。对未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由区民政局法制机构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清洁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

四、本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港南区民政局

2017年11月13日

(此页无正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贵港市港南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印发

郑州专治白癜风的医院
沧州白癜风医院
延安白癜风好的医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