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家具装修垃圾管理费装修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2020-07-21 05:28:54 双城汽车网
装修垃圾管理费 装修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物业公司收取装修管理费和垃圾费是否合理?垃圾费是必须要交的,因为物业管理处需要专门请车进行拉走,所以需要产生费用,也是需要交纳的,但是装修管理费部分地区收取,部分地区不收,现在暂时没有法律依据明令禁止收取或者不收取,所以可以参照当地的条例进行仔细查询,现在苏州已经出具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指出禁止收据装修押金及装修管理费,但是其他地区还未有法律条文方面明确。
但鉴于装修时容易破坏公共环境和设施的客观现实,他也比较倾向于收取装修押金的做法。
目前法律对此并没有专项的规定,但可以明确的是,小区的住户拥有装修房屋的权利,而小区内的公共设施是属于所有业主的,因此装修管理费即使要交,是交给业主委员会还是物业管理会,这个收取的权利主体值得商榷。
其次,收取不予退还的装修管理费显然是没有法律支持和道理的,由于没有相关法律的细化约束,即使是收取装修押金的做法,在出现赔偿问题时,其损害程度鉴定主体,赔偿费用都没有具体规定,因此也容易产生问题。
所以很多都是根据当地的政策及楼盘规定来进行的,如果大部分都交了,那基本上就只能顺从大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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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物管费,装修的时候还需要缴纳装修管理费和垃圾清理费吗?不包括的,物业管理费只包括生活垃圾处理,而建筑垃圾要另外叫运输车来运到专倒建筑垃圾的场所去的,不能与生活垃圾混合在一起的。
你也可以看看,到小区来运生活垃圾车,是不运建筑垃圾的,因为要分类处理的。
所以,你家装修就要付一笔建筑垃圾处理费给物业,大概在100--200元,物业会叫车来运的,如果你不付钱,那么你自己想办法处理建筑垃圾了。
装修垃圾费的费用是合理的吗是合理的。
有具体的标准。
费用标准是:对于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取方式和价格,各个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都不尽相同,有的小区按房屋面积进行收费,有的小区则按产生垃圾的数量收取,有的小区则直接按户型收费,90多平方米户型收取500元左右。
具体到装修垃圾清运费方面,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定,业主可以先向物价部门了解该项收费的平均价格。
标准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费标准将要实府指导价,可能会以两种方式指导收费:一是实行高限价;二种是制定基本价,小区可根据各自情况上下浮动。
物业装修垃圾清运费怎么算:1、包含着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是指因物业装饰装修工程增加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量而设置的临时性的收费项目,国家对于具体的收费标准是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装修人和物业管理单位双方来约定,此费用可向装修业主收取,也可向装饰装修工程单位来收取。
2、包含垃圾清运费垃圾清运费系指由装饰装修工程所产生的垃圾的管理及清运费用。
如业主按照要求管理并自行的清运装修垃圾,则该费用是可免予缴纳的;否则装修人应向物业管理单位缴纳该费用,装修垃圾则由物业管理单位代为清运。
装饰装修垃圾是装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其对物业环境和业主以及物业使用人的工作生活有着极大的影响,甚至会产生环保、安全等方面的隐患。
因此,物业装饰装修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来源:青岛律师页链接装饰装修垃圾需袋装处理;装饰装修垃圾应按指定位置、时间、方式进行堆放和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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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管理费是协议性收费吗? 装修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针对业主装修行为收取的管理费用。
那么首先,要弄清楚装修行为究竟是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事情,还是物业管理以外的事情。
如果是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事,那么在物业管理费里就包含了装修管理费。
如果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那么作为物业公司对业主提供的额外有偿服务,收取费用就是合理的。
但是这种服务必须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
收取装修管理费是否有法律依据呢?《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中第2条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44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装修垃圾未及时清理,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吗?今年装修垃圾清运费用...管理费是指装饰装修企业在管理中所发生的费用,其中包括利润,如企业业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企业办公费用、企业房租、水电通讯费、交通费及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障费用及企业固定资产折日费用等等。
管理费是装饰装修工程的间接费用,它不直接形成家居装饰装修工程的实体,也不归属于某一分部(项)工程,它只能间接地分摊到各个装饰装修工程的费用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费指导价”中规定:管理费为直接费的5%-- 10%。
装修垃圾清理费包含在物业费里吗 的通知》的规定收取;原收取标准高于136号文规定的、涉及物业管理收费的有关问题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问题。
物业管理服务费原则上按月收取或按季收取,在业主自愿的前提下可一次性预收半年或一年的管理服务费,如不属承重墙或抗震墙,不影响管线,物业管理单位可以从技术角度上把关确定。
二,罚没的款项作为管理费公共收入建帐。
(三)关于物业管理中经营性污染(含噪音)的处理问题,可采用以下办法: 1、按有关法规进行劝说; 2、按已签订的业主公约进行处理; 3、上报环保部门进行处理。
(二)集资房以及商品房房改后的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问题。
不管何种性质的住房,均按所在小区的统一标准收取;所在小区的性质以区、市住宅行政主管部门的确定为准。
(八)高层用水用电由于商业与民用划分不合理而导致的管理处亏损费用,按《深圳市业主管理委员会规则(试行)规定》,可以按实际发生成本分摊,但物业管理单位应主动督促开发商,以及积极牵头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尽快达到合理划分定价,按管理单位要求出资整治、作为办公用途的物业(含工业厂房)装修押金标准为40元/m2,包括装修垃圾清运费。
(十)区政府建设的福利房、微利房管理服务费能否免税的问题。
1997年8月16日73号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已明确了市属福利房、微利房管理服务费营业税实行先征后还的政策;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深圳市住宅局会议纪要 深住纪[1998]123号 关于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研讨会纪要 11月5日至6日,我局召集了关于物业管理政策边缘问题的研讨会议、额外使用电梯费以及由管理处统一安装的防盗; 因企业没有行政处罚权,可按照己签订的《业主公约》以违约金的方式进行罚款,仍按照原装修管理规办了很多兴趣班定的办法进行; 2、根据已签订的《业主公约》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 3、按《条例》、《细则》进行强制维修; 4、起诉。
(五)关于监察大队未成立之前企业能否处罚的问题。
物业管理单位可以按照已签订的《业主公约》规定以违约金的方式对违章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收取的违约金纳入物业公共收入建帐。
业主公约必须按规定的示范文本并结合各小区(大厦、工业区)的实际情况签订。
三、关于公共部位和配套设施的产权界定和使用问题: (一)关于各类住宅架空层的产权界定以及能否改造使用问题。
各类住宅架空层的产权界定以开发商出具的产权清单为准。
福利房、微利房住宅的架空层产权不属全体业主,如通过规划国土部门审批、可以改造使用;商品房住宅区的架空层,开发商出具的清单里没作特此次Apple Care员工接受的iOS 7培训与其重要功能有关别说明的,产权属全体业主,须经业主管委会同意并报规划国土部门审批后才可改造使用。
(二)高层楼宇机电设施的产权属全体业主。
(三)关于房屋天面的使用权以及管理、维护界定问题。
如属开发商出售给个人的天面,维修由产权人承担,但对于屋顶花园的搭建及使用,由物业管理单位按规划国土部门审批意见及物业管理政策规定严格把关,只允许作为花园按统一美观的要求管理,禁止搭建各类房屋及带顶盖的建筑物,对违反规定及不服从管理的一律强制拆除;管理单位管理不力的作为评分扣分因素;违章搭建坚持不整改的,可申请有关执法部门强制拆除,拆改费用由人承担:不属全体各层所共同使用的可上人天面,其维修养护费用由该使用层的业主分担一半,其余从本体维修基金中支出,但不允许有乱搭建行为;按原规划设计建造的不可上人天面及可上人公共天面,属本栋全体业主共有,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及维护,维护费用从本体维修基金中支出。
(四)关于停车场能否出售的问题。
开发商在移交管理时必须按《细则》规定提供相应的物业产权清单,明确停车场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
属公共配套设施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经营管理,不允许出售,收入纳入管理费公共收入,用于人工费以及维修养护费等内容;属开发商己出售给个人的停车位,车位作为物业,其业主仍须交纳管理服务费,但标准应稍低,建议按该小区每套住宅管理费的平均价标准收取。
政府福利、微利房住宅区内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属开发建设单位、小业主(住户)只有使用权(包括有偿使用与无偿使用)。
(五)关于广告牌占用公共部位、公共场地的有偿使用权问题。
依据《条例》等有关规定,凡属公共部分的经营收入均属管理费来源,由管理处负责经营,收入纳入管理费。
四、关于业主大会及业主管委会的有关问题: (一)关于业主大会及业主管委会的有关问题。
1、业主管委会的选举可采用业主大会制和业主代表大会制并存的方式进行;业主大会表决可采取上门发收选票的方式;对于一些因实际情况业主大会难以召开的小区,可采用业主代表大会的方式进行,即由各栋选举出楼长,并由业主书面委托楼长参与业主管委会选举过程。
2、关于业主身份的确定问题。
(1)各区局在召集各小区第一次业主大会时,筹委会可以设也可以不设,由区局视具体情况确定。
(2)关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人选,由区局作为区政府主管部门经征求有关各方意见后确定,有关业主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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